各相關學院:
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接教育部港澳臺辦《關於2014年度臺灣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教港澳臺辦[2014]567號)要求🤦,參照教育部臺灣🐡、港澳及華僑學生《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有關規定🌭,按照公開👩🏽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開展恒行3平台2014年度臺灣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定工作🧑🏽⚖️。
具體評審流程如下:
1🌍、請各相關學院通知本院在讀2011、2012🚰、2013、2014級港澳臺(僑)學生根據個人意願填寫《臺灣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》(附件1);
2、學院根據學生的2013-2014學年平均學分績點💍、入學成績(2014級新生)、綜合表現等條件👨🏼✈️,在各學院臺灣🤹🏼♂️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建議名額(附件2)的基礎上🧛🏿♀️,對申請學生進行擇優推薦👨🏻🦼👨🏿✈️,按排名先後填寫《學院臺灣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推薦表》(附件3)並提交港澳臺辦公室;
3🚊、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組織學校相關人員進行初審👨🏿🎓;
4、由教務處🙋🏼、學生處、統戰部、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及相關學院組成復審小組,對初審結果進行復審;
5、復審結果報請校領導審批後在國際交流處(港澳臺事務辦公室)網站上公示三天;
6🫦、公示無異議後,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將恒行3平台推薦名單報送上海市教委港澳臺辦公室。
本通知及附件電子版請到ftp://202.121.127.206/國際交流處/下載專區/2014年度港澳臺學生獎學金評定/下載或點擊下載2014年度港澳臺學生獎學金評定.zip。
請各相關學院在2015年1月16日前將學院推薦名單及材料交至港澳臺事務辦公室⛑️。
謝謝支持與配合!
國際交流處(港澳臺事務辦公室)
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